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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一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租客请注意!

来源:乐鱼    发布时间:2025-09-08 13:44:41

  9月3日下午,池店镇在旧铺村召开“9.1”出租房火灾警示教育现场会。镇安办全体人员、相关村的下村干部、村主干、二级网格长、网格员及辖区内出租房场所房东或管理负责人等共100多人参加。

  镇安办主任邹华栋详细通报了此次火灾的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初步推断,同时结合现场情况,深入剖析出租房(公寓)有几率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参会人员集中踏勘了火灾现场,“身临其境”感受火灾带来的危害和后果。池店镇专职消防队副队长李斯地详细的介绍了接警、灭火、救援的全过程,并指出此次火灾暴露出的主体问题及发生火灾时被困人员应如何逃生。

  会议强调:涉及出租房(公寓)的相关村要格外的重视,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出租房(公寓)的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

  此次出租房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是典型的用“身边事”教育警示“周边人”,促进了出租房消防安全的整改工作,达到了以案促改、以案促防的效果。

  2024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一出租屋发生火灾,经了解,现场是出租屋二楼着火,燃烧物为床和衣服等日常生活物品,因扑救及时,现场无人员受伤或死亡,起火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2023年3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一栋出租屋发生火灾,事故导致2人不幸身亡,10余辆电瓶车被烧毁。

  2022年2月8日,上海市普陀区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初步认定火灾由放置于卧室内的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故障引发。据了解,火灾发生在一出租屋内,火灾过火区域主要在卧室,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出租屋内外不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安装防盗窗的场所,要开设逃生窗,确保逃生、救援、防盗三不误。

  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更改房子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租户严禁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对空间进行分隔,不得擅自更改房子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及其电池上楼、入室。在充电时应在集中充电处充电,不要过长时间充电。

  电器线路敷设时应进行穿管保护,电表箱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插线板接插线板等现象,防止短路等情况引发火灾。

  安全使用燃气,煮饭时不能离人,使用后要及时切断气源,常常检验核查燃气软管是否漏气,经常清理抽油烟机,使用蚊香、蜡烛以及祭祀用火时要远离可燃物,不卧床吸烟。

  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及时清洗整理屋中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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